104人力銀行在網頁上刊登不實廣告,宣稱其網站求職者使用率高於其他同業競爭者3倍之多,今(4)日經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研判,其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中,對服務品質之錯誤引導,處新台幣50萬元罰鍰。
104人力銀行引用尼爾森公司(Nielsen, 提供的市場研究資訊服務)所提供的研究結果,使用長條圖列出求職者使用率:104人力銀行65.1%;1111人力銀行18.6%等,表示其被使用率高於同業達3倍之多。
公平會委員孫立群表示,104人力銀行引用之研究結果,僅就求職者「最常使用管道」之單一選項統計,然而求職管道多元,且互不相斥,若讓求職者以複選「使用管道」進行分析,則可發現104人力銀行為43%;1111人力銀行為31%,顯然無3倍之多。
對此,公平會認為,104以錯誤方式計算「求職者使用率」,已違反平交易法第21條,在商品或其廣告上引人錯誤,罰處新台幣50萬元。
孫立群提醒,網路已是大眾媒體行銷的重要管道,因此即便在自家網站刊登廣告,也應據實,以免受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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